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银行、城市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城市轨道交通站等重点目标,其视频录像由30天以上须调整为90天以上。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 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