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院长相当于副厅长,是政府主导的公益性质的国有企业单位。
医院院部有下述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办、劳动人事处(科)、医务处(科)、护理部、总务处(科)、财务处(科)、器械设备科、药剂科、门诊部。
办公室设主任、副主任,党办设主任和副主任、秘书,其它处(科)设处(科)长和副处(科)长,药剂科、门诊部各设主任和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