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各种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的自费药品,异型包装药品,未经批准的外购药品。
2.
挂号费、出诊费、伙食费、特别营养费、住院陪护费、特护费、婴儿费、保温箱费、产妇卫生费、押瓶费、中药煎药费(包括药引子费)、取暖费、空调费、电话费、电炉费;病房内的电视费、电冰箱费等。
3.
医疗咨询费、医疗保险费(指医疗期间加收的保险费)、优质优价(指医院开设的特诊)费、气功费(不含气功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