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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改门诊报销最新通告
时间:2025-04-10 16:52:52
答案

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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