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的简称“鄂”是根据历史传统沿用的。根据《竹书纪年》的记载,周夷王七年(公元前八五五年,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则是公元前八七九年),楚子熊渠至鄂,并在那里建立了鄂国,其后代将鄂作为地名传承了下来。
此外,《史记》中也有关于楚国国王熊渠伐庸后到达鄂地的记录。
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郭沫若等人在建议下,中央政府明确了湖北省的简称沿用历史上的习惯,即“鄂”。
这一规定后来也被广泛接受和使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