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对于九小场所的界定标准包括:
一、建筑面积小于300平方米;
二、从事零售、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按摩、中介服务等商业或服务业经营活动;
三、无论是否有固定业务场所,只要是经营场所在城市、县城、镇中心、村庄中心、人口密集区和交通枢纽附近的,都属于九小场所。这些场所需要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卫生、商业经营等相关管理要求,才能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