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劳动合同是长期工,但干到一半不想干了,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有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当尽量协商达成一致,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