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龄即护理人员从事护理工作的年限目前国家规定的护士工龄执行范围:各级卫生部门所属的医疗卫生机构中直接护理病人,从事护理技术操作和营养配制工作的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
具体计算办法是:①因冤、假、错案而间断护理工作,平反纠正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间断护理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护龄。②护士和卫校、护校教师之间调动工作岗位,其护龄、教龄可以合并计算。③原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到地方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原在军队医疗卫生机构中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④原在集体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调入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后,继续从事护理工作的,其实际从事护理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护龄。⑤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期间,可计算为护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