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第三人民医院在职职工交96元的医护人员互助基金的报销比例为:在报完任院医疗保险费用外,个人承担的费用再次报销比例是90%。所谓的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就是指城镇职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为解决自己在患上大病之后,治疗的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而购买的一种社会医疗互助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