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
工程结算单的有效期,首先看是否有约定的付款时间。如果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或者在结算单上有明确的付款时间,按照民法总则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从应付款时起算。如果没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结算单上也没有付款时间,则该结算单的有效期间,也就是诉讼时效期间仍然为3年,但起算时间从发包人拒付结算工程款开始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