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是1999年开始实施医疗保险的。
1998年12月,发布了《关于建设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伪医疗费用支岀提供保障的保险。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者受伤太带来的医疗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