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异地安置人员报销需提供: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原件)、异地就医申请表、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3、已审批生效的异地慢性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门诊透析费用需提供:门诊收据(原件)、门诊处方明细(费用明细单)、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
4、急诊非定点或临时外出人员需提供:住院收据(原件)、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原件)、患者身份证和二代医保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