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审批制度,加强外出管理。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参观、考察、培训活动的,卫生技术人员按照沈十院发[2017]9号文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方可外出。其他人员(中层干部到党办备案、一般人员到院办备案)同时履行请销假手续,逐级审批同意。集体外出的,要明确外出目的、严格控制人数。
二是严格纪律要求,禁止公款旅游。外出期间,严格执行组委会日程安排,严格遵守报到、离会时限,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不得安排与学习无关的项目,不得改变线路、延长日程、增加地点,不得携带亲属同行,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款报销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到国家明令禁止的21处风景名胜区开会。
三是严格财经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财务人员要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支出范围及标准,把好报销审核关,差旅费报销要有任务要件(外出开会需有会议通知,考察调研需有对方信函。)行程要与任务要件相符。对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查处力度。在审核把关的同时,院纪委加强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行为及时督促纠正,除个人承担全部费用外,视情节轻重予以当事人批评教育、党政纪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纪律责任。通过长效机制的建立,强化了医院管理,有效防范了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