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产检项目包括:
第一次产检: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第七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产检: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第九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十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一次产检:产科检查、尿常规、B超。
第十二次产检:产科检查、胎儿监护、尿常规。
以上产检项目均可在河南生育保险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