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职工每人每年1688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超过300元。
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025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超过300元。
城乡居民每人每年423元,统筹基金每月支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不超过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