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称自主申报”是指企业或个人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可以自行命名商标的名称,而不是按照政府或其他机构指定的命名规则来命名。
这个规定的出台,旨在鼓励企业和个人更加积极地参与商标的注册,同时也增加了商标注册的灵活性和多样性。自主申报商标名称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权益,并通过商标局审核后方可注册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