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男方户口迁入女方需要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双方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
男方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有些地区可能需要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办理流程:
首先,持上述材料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然后,携带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并报县公安局审批。
审批通过后,拿到“户口准迁证明”,再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接着,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最后,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