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忠于职守,服从局领导及单位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二)遵守劳动作息制度,工作时间内坚守岗位,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三)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按制度规定办事。
(四)爱护公共财产,不浪费财务,不假公济私。
(五)注意品德修养,戒除不良嗜好。举止文明礼貌,待人接物态度谦和,热情大方,不说和不做有损单位形象的言行,维护单位良好形象。六)不得在外兼职或变相兼职任何工作(包括经商、办企业、招揽工程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