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将煤泥水冲入或利用水沟流入煤仓、溜煤眼。
煤仓、溜煤眼上口使用前,必须制做铺设牢固可靠的工字钢“#”字型框架,周围设置防坠栏杆,围栏高度不得低于1.2m、间距不超过180mm。护栏上明显位置应悬挂警示牌,护栏门必须设置为向外开的方式,即门不得向护栏里侧打开,平时门必须关闭。
严禁大块煤、矸、废旧钢丝绳、皮带、坑木、废旧支护材料等杂物卸入煤仓、溜煤眼。煤仓(溜煤眼)的上口安设篦子,材料用不小于11#矿工字钢制作,间距根据使用情况有所不同。工字钢固定牢固可靠。
煤仓、溜煤眼上口由使用单位每天组织人员巡查,皮带停运时应停止卸载点洒水灭尘装置。
严格控制运煤、矸系统洒水的水量,严禁往皮带上放水。
要对进出煤仓的煤量进行计量和管理,便于记录煤的质量和数量。同时,要保持煤仓内煤的湿度,如有必要可用湿布覆盖。可采纳LED灯光或灯泡照明。
确保煤仓通风并保持其稳定状态。煤仓内应设有报警器,一旦发生火灾等安全事件,适时报警,避开事态扩大。
溜煤眼的安全管理规定包括:上下料车需配备专职司机,不能由初学者驾驶;上下料车的驾驶车速需掌控在规定的范围内,依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速度;驾驶人员应对操作规程达到了解、把握和娴熟运用的层次,确保操作安全;煤仓内严禁存在杂草、松散物品和枯枝败叶等火源垃圾等;严格掌控车辆行驶速度,降低煤仓内的尘埃产生量,削减火灾和爆炸的风险;设立监控系统,对溜煤眼操作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适时发觉安全隐患;在溜煤眼出口处设置机械装置或其他防止煤堆聚积的措施,以防止达到溜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管理制度可能因矿井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井下煤仓及溜煤眼的安全、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