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工厂未转正的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按照法律规定,只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但需注意,即使未转正,也应当遵循《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即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已经转正,则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请注意,实际操作中应与工厂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确保流程的合法性和顺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