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待罪的构成并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根据民法典,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然而,除了这些法定的家庭成员关系外,还存在其他情况,例如未婚同居或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人之间也可能发生虐待行为。
这些情况下,如果一方对另一方或其子女、父母实施虐待,同样构成虐待罪。
最高院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明确指出,虐待罪的适用不应受限于家庭成员身份,而应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因此,即使没有结婚,只要存在监管、看护关系,或者一方对另一方负有监护、看护职责,实施的虐待行为也可能构成虐待罪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