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引产的,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90天计算。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增加15天。
2、3个月以上、不满7个月终止的,按45天计算。
3、不满3个月终止的,按30天计算。
4、女性从业人员实行结扎手术的,按30天计算。男性从业人员实行结扎手术的,享受生育津贴的天数按15天计算。江苏生育津贴发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