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房时,需要向开发商要以下几种收据:首先是房款付款凭证,包括各种款项付款证明,比如预售合同款、首付款、中期款和尾款等。
其次是装修押金收据,装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凭证也需要一并索取,如水电费用预付凭证、物业费结算凭证等。
最后是房屋交接清单,清单上列出了房屋的各种检查细节,以及未完工和缺陷项,这些都需要开发商签字并加盖公章。
以上这几类收据,能够确保买房人在交房之后对开发商得到有效的维权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