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于案件需要进行侦查的,那么是可以进行申请取保候审或者是监视居住的;如公安认为不批捕有错误的,还可以向上级检察院进行申请复议。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需要立即释放,但可以要求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请参考以下法律条例: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