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电动自行车必须挂牌,领取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对于未换新牌的超标电动车,从2020年4月1日起,将不得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查严管。此外,电动自行车的时速也受到限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并且,电动自行车不得违法安装搭载人员的设备或动力装置,也不得擅自改动、拆除原有的限速装置。
同时,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交警部门也提出了“十要十不要”的电动车安全出行规矩。其中,包括要主动登记上牌、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注意路口观察、远离大型车辆、驾乘合规车辆、规范有序停车、服从交警指挥、听从交通劝导等要点。而不要的行为则包括冲闯红灯、越线停车、错行车道、横穿马路、逆向行驶、突然猛拐、超速行驶、酒后骑行、接打电话以及加装顶棚等。
这些规定的实施,旨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的行驶行为,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广大电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