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国家最早出现的森林法规是德国巴登州于1448年制定的《森林案例》。1568年德国巴伐利亚州又制定了《一般森林和林业法规》。到19世纪20年代,一些发达国家相继制定了全国性的森林法规。
早期颁布《森林法》的国家有法国(1827)、奥地利(1852)、比利时(1854)、芬兰(1886)、日本(1897)、瑞典(1903)、苏联(1918)和英国(1919)。
一些发展中国家如菲律宾、巴西、墨西哥、赞比亚等也陆续制定或颁布了《森林法》和其他林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