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董事和监事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对于董事的资格,新公司法规定,董事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董事职责。此外,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其次,对于监事的资格,新公司法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此外,如果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总体来说,新公司法对于董事和监事的资格和背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旨在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和保护投资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