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
1、单位申请:预算单位办理财政专户资金时,应填写《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申请书》,同时提供有关文件、领导批示等资料报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2、业务科室审核: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结合部门预算或根据有关政策、规章制度进行审核,并在《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申请书》签署意见后报财政局主管局长。
3、领导审批:财政局主管局长在《财政专户资金支付申请书》签署意见后送财政预算执行局监督审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