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不受理的范围如下:
属于县人大、县政协、法院、检察院等职责范围内的留言。
需要调查和处理,但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留言。
已经进入司法、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事项。
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
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楚的。
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发现,也未被投诉的。
如果您遇到上述问题,建议您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帮助,感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