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制度建立前,去医院门诊就医,产生的药品和化验、CT、X光等检查费用都不能报销,只能自己刷医保卡或现金支付。门诊统筹制度建立后,再去医院门诊就医,以前不能报销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可以进行医保报销了。
参保职工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参保患者只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个人自付部分可由本人个人账户(或家庭共济账户)或现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