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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租房网上申请入口
时间:2025-04-14 13:01:05
答案

网址:zwfw.hubeI.gov.cn,即湖北政务网。

登录网址后查询"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申请人为:自然人;

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具有远安县城镇居民户口;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地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的。 第十一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截止申请之日起 3 年内在远安首次就业的; (二)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 12 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的; (三)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地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第十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 12 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的; (二)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地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 第十三条 本人及家庭成员未承租公有住房或政策性住房、在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地无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住房困难户,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一)自主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需长期在配租地医院接受透析、化疗等特殊治疗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因住房安全需应急处置的家庭; (三)唯一房屋被征收且未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的家庭; (四)行政事业单位非新就业在岗人员或从事环卫服务的人员; (五)县人民政府认为需要进行住房安置的其他对象。 第十四条 政府引进人才申请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应当符合《远安县人才周转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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