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名举报,纪检监察机关要求严格保密:
一是采取适当方式与举报人联系,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了解核实案件,严禁在调查核实情况时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
二是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属于检举控告的举报材料转送被举报单位、被举报人或无关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