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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5-04-14 05:12:06
答案

上海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实施意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鼓励市场化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本市用人单位特别是工业企业积极扩大人才市场需求,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和政府资助力度,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吸纳大学生就业招聘活动,鼓励社会组织开辟更多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动员中央在沪企业、市属和区属国有企业扩大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聘规模。

2.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力度。本市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1000元。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初次就业为灵活就业,并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实际月数,累计不超过24个月

3. 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万元的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对具有本市户籍、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本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组织满1年且按规定至少为1人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可申请8000元的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

此外,上海还落实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的税收政策,对招聘本市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相关规定,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7800元的税费减免优惠

以上是上海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供您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时政策变化而定,建议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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