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房屋查封一般遵循以下步骤:
立案同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在提起房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诉讼中,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房产。
原告携带立案通知书去房地产权交易中心打印房产登记表。这一步也被称为“查册”。
联系担保公司开保函。给担保公司提供房产登记表和一套诉讼资料扫描件或者照片,包括立案通知书、财产保全申请书、起诉书、证据清单、全套证据。
人民法院将《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所附的法律文书发给国土房产部门。
案件受理人向国土房管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件,并按不同情况办理:如果被扣押的标的物已经核发不动产证,应当提交国土资源局档案室的查询表格;如果被扣押的标的物为预售商品房,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商品房买卖情况表或该房产的详细清单;如果被扣押的标的物为土地,则应首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确认其所有权,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