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和手续如下: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份;
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或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证据材料1。
工伤申请登记:
用人单位或个人向辖区社保处申请工伤认定,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
受理时限:
事故发生或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受理,用人单位可申请延长时限2。
材料接收与审查:
社保处接收申请材料,并在5日内报局工伤行政主管部门2。
工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材料,并在15日内完成审查2。
材料不齐全时,发出《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2。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
符合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2。
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时,可等待劳动争议处理结果后作出工伤认定2。
送达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作出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送达相关文书2。
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向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提出申请3。
工伤保险专管员核实材料,送科长复核、基金科审核,并由分管局长、局长审批3。
工伤保险待遇办理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3。
以上流程涵盖了从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到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整个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