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标准如下: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工伤职工在经过工伤认定、治疗、康复期结束后,如果因伤残程度不适宜从事原工作,且单位无法调整安排工作,工伤职工可以申请离职,并享受离职补偿。
广州市工伤后辞职补偿标准如下:
1.离职补偿金标准:按照职工工资的24个月支付。其中,职工工资计算以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即2019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665元,则2020年职工工资月平均工资为9162元。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分别按照不超过离职补偿金标准的5倍、10倍、15倍、20倍、25倍、30倍支付。
3.残疾津贴:伤残程度评定为6级及以上的职工,享受按月发放的残疾津贴。
以上标准仅供参考,实际情况需要根据广州市工伤保险条例和具体政策执行。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律师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