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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销标准
时间:2025-04-13 08:47:46
答案

(1)门诊报销比例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2)住院报销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医疗报销比例: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

即5001-10000元补偿65%

,10001-18000元补偿70%。

并且只要是在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每年还可限额补偿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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