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在每年的11月30日前发放奖学金
协和医学院的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并进行同等评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普通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制定的具体考核办法的规定,各高校在每学年初开始评估,并在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评估。
经教育部批准,各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向获奖学生发放国家奖学金,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籍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