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实刑不交罚金是不可以的。在中国刑法中,罚金是一种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判处罚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因此,罚金在判决后是需要缴纳的。
如果犯罪分子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如果犯罪分子有能力缴纳而拒不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相应增加或减少主刑的刑期。因此,即使被判实刑,也必须按照判决的要求缴纳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