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超过两年的社保是可以追缴的。
在中国,社保是由国家规定的一项法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和单位都有义务按时缴纳社保费用。
如果个人在某个时间段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追缴。
天津地区的社保追缴规定是,个人在缴纳社保的时限内,可以随时补缴未缴纳的社保费用。
具体来说,如果个人超过两年没有缴纳社保,仍然可以进行追缴,但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滞纳金,并且追缴的时间不能超过五年。
社保的追缴可以有效保障个人的权益,确保在退休、生病等情况下能够享受到相应的社保待遇。
因此,如果您在天津超过两年没有缴纳社保,可以向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追缴流程和要求,以便及时补缴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