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理赔流程如下:
1. 及时送工伤者到当地医疗机构就医,最好取得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
3. 将用人单位为伤者收集的所有材料(如事故报告、诊断证明、医药费发票、医疗记录等)交由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审核。
4. 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进行工伤认定的决定。如果材料不全的,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当至少两次向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说明所需的材料。如果工伤职工不提供这些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足以认定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劳动保障局可以拒绝受理并依法处理。
5. 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拆,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受伤者受伤时间、地点、原因等有关的证明。
6. 经过各项审核,劳动部门会作出劳动者的工伤待遇给付的裁决,而后相关部门就会给付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