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滩之所以称为“外滩”,从字面上讲可以理解为“城外的滩地”,因为1843年上海开埠时,外滩的位置处于上海县城的外面,而且地势较低,每逢夏秋黄浦江汛期,常常被潮水所淹没,是名副其实的“滩地”。不过也有人说,由于黄浦江在上海县城附近的陆家浜出口处(今南浦大桥附近)转了一个急弯,因此上海人就以陆家浜为界,称其上游为“里黄浦”,下游为“外黄浦”。里黄浦的河滩叫做“里黄浦滩”,又称“里滩”;外黄浦的滩地就叫做“外黄浦滩”,又称“黄浦滩”或“外滩”。
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后,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条约》规定:“自今以后,大皇帝(清道光皇帝)恩准英国人民带同所属家眷寄居大清沿海之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等五处港口,贸易通商无碍”,而且“凡有英商等赴各该口岸贸易者,无论与何商交易,均听其便”,“不得加重税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