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南京市对烟花爆竹的燃放进行了规定。具体的燃放规定可能会因当地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规定:
1. 禁止在城市中心区、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河道桥梁、高层建筑周围、易燃易爆场所、森林、草原、风景名胜区等危险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2. 禁止在公共场所、机关、学校、医院、文化设施、体育场馆、加油站、车站、码头、车库、地下室等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3. 禁止在居民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如有特殊需要,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监督。
4. 举办焰火活动或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需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城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控制。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烟花燃放规定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认。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或城管部门,获取最新的烟花燃放规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