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处罚不能退,还得缴纳。依据是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决定将第十八条第一款分为两款,作为第一款,第二款,第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再生育子女。”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