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有违反法律法规、本规定以及学院纪律行为的学生,可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悔改表现等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