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质疑和投诉后,行政主管部门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登记:对投诉和质疑进行登记,详细记录投诉和质疑的内容、来源、时间等信息。
初步审查:对投诉和质疑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是否属于本部门的管辖范围,以及是否具有合理性、合法性和可行性。
调查:如果投诉和质疑经过初步审查后被认为是有根据的,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开展深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了解事实真相。
处理:根据调查结果,行政主管部门应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对投诉和质疑进行回复、解释、纠正、改进等。
反馈:行政主管部门应该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和质疑的提出者,告知其处理情况和结果,并听取其意见和建议。
在整个过程中,行政主管部门应该保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尊重投诉和质疑提出者的权益,积极回应其合理诉求,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同时,行政主管部门还应该加强对投诉和质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滥用投诉和质疑权利,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